要建立Facebook粉絲專頁嗎?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的答案是No

就像許多政府機關喜歡透過社群平台與民眾交流,資料保護主管機關當然也不例外。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(Datatilsynet)於2021年9月22日宣布其將不會使用Facebook建立粉絲專頁,由於經過資料保護影響評估(Data protection impact assessments)後,其認為透過Facebook粉絲專頁處理個人資料對使用者權利與自由的風險過高,且Datatilsynet也無法落實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(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, GDPR)第26條關於共同控制者等規定,甚至無法透過實施適當措施來降低相應風險。Datatilsynet表示其應為第一個依據GDPR規定對Facebook粉絲頁面進行全面性的組織,其並非基於監督者的角色,而是從控制者的角色去進行相關評估。同時Datatilsynet也發布「Risk assessment: Should the Norwegian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 create a Page on Facebook?」報告,期望引起相關使用社群媒體的討論。

風險評估與共同控制者

Datatilsynet認為,經過風險評估後,透過Facebook粉絲專頁處理個人資料對使用者權利與自由的具有高度的風險。同時依據歐洲法院(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, ECJ)的WirtschaftsakademieFashion ID 的兩項裁決,社群媒體與其他方之間的互動可能構成GDPR第26條共同控制,而須符合相關規定,但Datatilsynet認為其無法透過與Facebook成立單獨的協議來遵循相關規定。

必要性與適當性

Datatilsynet接著評估資料處理的必要性和適當性(Necessity and proportionality),以確保以資料控制者的身分做出的決策是合法的,並且以與目的相符的方式進行處理。其評估GDPR資料保護原則、資料主體的權利與資料主體的自由是否受到保護。評估結果認為儘管Datatilsynet作為粉絲專頁所有者,同時具有保護資料主體的法律依據,並遵循相關資料保護原則,但Datatilsynet使用粉絲專頁將會受到Facebook 及其條款的支配。同時,Datatilsynet還認為Facebook沒有充分落實GDPR第25條關於資料保護設計與預設(data protection by design and by default)的規定,以提供適當的資料保護。

資料主體觀點

Datatilsynet從資料主體的角度出發,評估資料主體行使相關權利時是否受到保障,包含透明性(Transparency)、可預期性(Predictability)以及Datatilsynet很可能無法以積極的方式協助資料主體行使其權利。

結論

Datatilsynet工作小組依GDPR第35條進行前述DPIA,並依同條第2項規定諮詢資料保護長(Data protection officer, DPO)後,提交相關報告予管理階層討論,Datatilsynet考量前揭DPIA結果與DPO的建議後,決定不於Facebook上建立粉絲專頁與透過粉絲專頁與民眾進行交流。附帶一提,Datatilsynet目前是透過Twitter來經營其社群媒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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